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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天港区封闭线管理规定

 海天港区封闭线包括生产作业区封闭线和行政办公区封闭线两部分。为做好海天港区的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正常生产秩序,海天港区封闭线实行全封闭管理,严格控制车辆进出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封闭区。
生产作业区域封闭线按照北进南出原则,生产车辆、非生产车辆和人员分道进出,专道专用;南北闸口的生产车辆仅限司机1人乘坐,禁止搭乘其他人员;长安闸口的人员和非生产车辆进出凭有效证件,一律实行许可、检查登记制度;行政办公区域封闭线除特殊规定外,其它参照生产作业区域封闭管理规定执行。
一、生产作业通道
生产作业通道包括北闸口进场通道、南闸口出场通道、与象屿码头之间的集装箱移场专用通道。
(一)、北闸口通道
北闸口通道为集装箱车辆进场专用通道,严禁其他车辆、人员由此闸口进出场。每部进场车辆仅限驾驶员1人。
l 闸口值班保安要对车辆进行检查,禁止集卡车上搭乘其他人员。
l 闸口理货值班员发现有搭乘人员时,要给予劝阻,对不服从管理的,暂缓办理进场业务,并通知现场物业保安处理。
l 海天安保部加强监督,不定期进行检查。
l 本闸口着制服的岗位工作人员可以进出北闸口。
(二)、南闸口通道
南闸口通道为集装箱车辆出场专用通道,严禁其他车辆、人员由此闸口进出场。闸口要安排1人在岗亭外巡查监管。
l 载箱集卡车通过南闸口出场时,应向物业值班保安交验出区单。
l 保安人员收取、核对出区单,确认无误后,予以放行。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,及时向海天安保部进行反映并协助处理。
l 本闸口着制服的岗位工作人员可以进出南闸口,进出时升起闸杆,注意安全。
(三)、与象屿码头之间的集装箱移场专用通道
象屿专用移场通道卡口管理要严格按照象屿海关协调制定的《专用通道管理操作规程》执行,实行全程跟踪、车辆返回报告制度。
l 物业闸口值班保安接到通知后,及时前往开启通道闸门,检查、核对、收取出区单。
l 待出区车辆按原路返回,向操作部值班经理汇报,关闭通道闸门后方可回到原岗位。
二、非生产性通道
长安闸口为非生产车辆、人员进出码头的专用通道。车辆、人员实行分道进出,专道专用,闸口保安要安排1人在岗亭外值班检查。
(一)、车辆进出:海天公司的公务用车及公安消防等车辆,经过确认,可以不用登记,给予通行;持有海天公司发放的《港区车辆出入证》(绿色)的车辆,进行检查登记后,给予通行;持有海天公司发放的《联检单位车辆出入证》(乳白色)的车辆(乘车人员着制服、佩带工作牌),进行检查登记后,给予通行;持有海天安保部开具的《海天码头车辆进出申报审批单》的车辆,发给《临时车辆出入证》,给予通行;其他车辆禁止通行。
1、海天公司的车辆:包括公司领导用车、生产值班车和通勤保障车等,由海天安保部将车牌号码通知物业管理部。上述车辆经确认后可以直接进出长安闸口。
l 闸口保安对车牌号进行确认无误后,即刻给予通行;
l 凡有海天公司领导的车辆作为引导的车队经确认即刻给予通行。
2、公安、边检、部队、消防车辆:闸口值班员要对车辆的军牌、警牌进行检查、询问、核实(突发救急事件除外,但要备案),确认无误后,给予通行。
3、联检单位的车辆:凡持有海天公司发放的《联检单位车辆出入证》(乳白色)的车辆,乘车人员要着制服、佩带工作牌,进行检查登记后,给予通行。
4、上级政府机关、新闻媒体、集团及友好团体组织等单位的车辆:在进入闸口时,由闸口保安进行登记备查。
l 有预先通知的,闸口保安要根据海天安保部的通知,检查、核实、确认,给予及时通行;
l 无通知的,闸口值班员要及时上报海天安保部询问,按照答复意见执行。
5、外代、引水、船公司等单位的业务车辆:要进行检查登记。闸口值班员要对进出的车辆、人员进行检查、核实,进行登记,给予通行。
6、提货、拼装箱的车辆:凭《提货单》(送货单)通行。
l 进入时,闸口值班员要检查其提货(送货)单证,并对车牌号码、驾驶员和随车人员(严格控制随车人员)进行登记;
l 出区时,闸口值班员要收取《出区单》,核对所提货物数量及复出人员是否相符,确认无误后,给予通行。
7、外供、船员上岸补充给养的车辆:凭该船(及代理单位)的证明信。
l 闸口值班员要对送给养车牌号、给养证明和进入人员给予检查询问,进行登记;
l 报告当班班长审批、签字后,给予通行。
8、报关(验货)、箱检的交通车辆:一律停放在闸口外(报关大厅门前),人员在闸口凭有效证件(验货单或箱检证明)进行登记,方可进出。
9、施工的车辆:凭海天公司相关承办部门出具的证明,并经海天安保部审核加盖证章后,方可进出。闸口值班员要检查核对车牌号、运送货物、可通行的证章及有效时间,确认无误后给予放行。附《海天码头人员、车辆(货物)进出申报审批单》
10、自行车:除经过审批并已办理自行车出入证的,其余一律禁止进入闸口。
l 闸口值班员要以检查工作牌“A”标志为准,辅以识别自行车三脚架粘贴黄色标志,方予通行;
l 船员(凭船员证或船员证复印件)可骑自行车进出。
11、摩托车:两(三)轮摩托车(含电动自行车)禁止进入封闭闸口内。海天安保部三轮摩托车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出封闭闸口。
12、海天公司的大型设备车:包括正面吊、堆高机、大小叉车、加油车需要进出闸口时,闸口值班员要登记去向、进出时间,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报告;非海天公司的大型生产设备车禁止进入闸口内,确因需要进入的,按照安保部书面通知执行;海天公司的平面运输车架从南闸口出场,从北闸口进场,按照集卡车进出封闭线规定执行。
13、运送货物的车:随车货物进入闸口时,进入时进行登记,出闸口时,要检查核实其数质量是否相符,给予放行;海天公司自有货物需要运出码头时,经办人员凭工作牌号和承办部门开具的出场证明出场,闸口值班员进行检查核对,给予通行。
14、本司私家车:不予进出,可停放在行政办公楼前或业务楼后侧停车场。
15、其它车辆:的士车、外来码头游览等车辆禁止进入封闭闸口。
16、其它未尽事宜:要及时上报海天安保部安监班长(电话:9348、13959290502),按答复意见执行。
(二)、人员进出
海天码头的工作人员须凭工作牌进出长安闸口;联检单位人员随车进出时要着制服,佩带工作牌;其他有业务关系的人员进出长安闸口,须凭联系业务证明或有效证件(有效证件包括:工作证或执勤证、身份证或驾驶证、海员证或复印件、军官证或士兵证等)。
1、海天公司及港区协作单位(劳务、物业、物流、理货、港电、船务等公司)的人员:凭《工作牌》进出。闸口值班员要检查、对照工作牌与人员相符,给予通行。
2、船员:凭海员证(或海员证复印件)进出。携带物品出港区的,需要船方出具证明,闸口值班员要进行检查、询问,确认是其所有(不属违禁物品,如武器、爆炸物、危险品、走私品等),给予通行。
3、部队、武警人员:凭军官证或士兵证进出。
4、设施施工人员:进出码头要凭海天安保部办理的《港区出入证》,穿戴安全帽、荧光服进出。闸口值班员要进行检查核对,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,方可给予通行。
5、报关、验货人员:要询问进入原因,检查证件(报关单、验货证明),核对进入和复出人数,进行登记,给予进出。
6、外来送餐人员:一律不许进入封闭区。
7、禁止渔船靠泊:对私自靠泊上岸的渔民,给予规劝离泊,禁止渔民上岸并从长安闸口进出。
8、其他人员:凭海天安保部开具的《海天码头人员进出申报审批单》进出。闸口值班员要检查、核实《审批单》开具的内容与其是否相符,确认无误后,给予进出。
三、罚则:
1、海天安保部对封闭线的管理随机进行监督检查,现场每查处1人(现场协作单位的班长确认,经核查从岸边进入封闭线的除外)或车违反上述规定,给予协作单位扣罚100元。
2、对于在封闭线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协作单位及其员工,海天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。
上述两项的奖励和扣罚在履行合同结算时实施。
《海天港区封闭线管理若干规定》自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。
本规定由海天集装箱公司安保部负责解释。

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
2003年12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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